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部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負責文化、藝術事業的組成部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最早并一直保留至今的政府部門之一。
1949年9月~1954年9月設立中央人民政府文化部,由政務院文化教育委員會指導文化部的工作。
1954年9月~1970年6月改設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部,由國務院第二辦公室協助總理掌管文化部的工作。
1970年6月~1975年1月,根據的國務院機構精簡方案,撤銷文化部,成立國務院文化組。
1975年1月,撤銷文化組,設置文化部。
1982年國務院機構改革,將其與文化部、國家出版事業局、國家文物事業管理局、外文出版發行事業局合并,設置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部。
市工作會商議定書1987年6月,將文化部文物事業管理局改為國家文物事業管理局,仍由文化部領導,但獨立行使職權,計劃、財政、物資分配等計劃單列。
1988年,國務院進行機構改革,將文化部、對外文化聯絡委員會、國家出版事業管理局、國家文物事業管理局、外文出版發行事業局合并,設置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部,F內設機構有辦公廳、政策法規司、計劃財務司、人事司、藝術司、教育科技司、文化市場司、文化產業司、社會文化圖書館司、對外文化聯絡局 (港澳臺文化事務司)、直屬機關黨委、離退休干部局、機關服務局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部是國務院組成部委之一。其主要職責是:
(一)擬訂文化藝術方針政策,起草文化藝術法律法規草案。
(二)擬訂文化藝術事業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推進文化藝術領域的體制機制改革。
(三)指導、管理文學藝術事業,指導藝術創作與生產,推動各門類藝術的發展,管理全國性重大文化活動。
(四)推進文化藝術領域的公共文化服務,規劃、引導公共文化產品生產,指導國家重點文化設施建設和基層文化設施建設。
(五)擬訂文化藝術產業發展規劃,指導、協調文化藝術產業發展,推進對外文化產業交流與合作。
(六)擬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規劃,起草有關法規草案,組織實施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和優秀民族文化的傳承普及工作。
(七)指導、管理社會文化事業,指導圖書館、文化館(站)事業和基層文化建設。
(八)擬訂文化市場發展規劃,指導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工作,負責對文化藝術經營活動進行行業監管,指導對從事演藝活動民辦機構的監管工作。
(九)負責文藝類產品網上傳播的前置審批工作,負責對網吧等上網服務營業場所實行經營許可證管理,對網絡游戲服務進行監管(不含網絡游戲的網上出版前置審批)。
(十)擬訂動漫、游戲產業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指導協調動漫、游戲產業發展。
(十一)擬訂文化科技發展規劃并監督實施,推進文化科技信息建設。
(十二)指導、管理對外文化交流和對外文化宣傳工作,組織擬訂對外及對港澳臺的文化交流政策,指導駐外使(領)館及駐港澳文化機構的工作,代表國家簽訂中外文化合作協定,組織實施大型對外文化交流活動。辦公廳
政策法規司
計劃財務司
人事司黨組書記、部長蔡藝術司
教育科技司
文化市場司
文化產業司
社會文化圖書館司
對外文化聯絡局 (港澳臺文化事務司)
直屬機關黨委
離退休干部局
機關服務局
北京市文化局2005-06-09
天津市文化局2005-06-09
河北省文化廳2005-06-09
山西省文化廳2005-06-09
內蒙古自治區文化廳2005-06-09
遼寧省文化廳2005-06-09
大連市文化局2005-06-09
吉林省文化廳2005-06-09
亞洲 2005-07-27
非洲 2005-07-27
歐洲 2005-07-27
美洲 2005-07-27
大洋洲 2005-07-27
*藝術研究院(*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
*國家圖書館
故宮博物院
*國家博物館
中央文化管理干部學院
*文化報社
*京劇院
*國家話劇院
*歌劇舞劇院
*東方歌舞團(國家歌舞團)
*交響樂團
*兒童藝術劇院
中央歌劇院
中央芭蕾舞團
中央民族樂團
*美術館
*國家畫院
*對外文化集團公司
*錄音錄像出版總社
*演出管理中心
文化部恭王府管理中心
文化部文化設施建設管理中心
文化部文化藝術人才中心
文化部離退休人員服務中心
文化部藝術服務中心
國家清史纂修領導小組辦公室
中外文化交流中心
文化部文化市場發展中心
文化部民族民間文藝發展中心
*藝術科技研究所
梅蘭芳紀念館
文化部全國文化信息資源建設管理中心
文化部*世界民族文化交流促進會
蔡武,男,漢族,1949年10月生于蘭州,祖籍甘肅隴南,法學博士。1973年1月加入*共產黨。
1956年-1968年在蘭州市上小學、中學,1968年11月在甘肅省高臺縣農村插隊,1971年2月在甘肅省山丹煤礦工作,1976年10月在甘肅省燃化局、煤炭局任政治部干事,1978年9月入北京大學國際政治系學習,1982年7月畢業后在北京大學國際政治系任教;1983年7月后在共青團中央工作, 歷任團中央國際聯絡部部長、團中央委員、團中央常委, 先后兼任全國青聯委員、常委、副秘書長、全國青聯負責人等職務。1995年2月任中聯部研究室主任,同年7月任中聯部副秘書長兼研究室主任,1997年6月任中共中央對外聯絡部副部長。2005年6月任中共中央宣傳部副部長、中共對外宣傳辦公室主任、國務院新聞辦公室主任。2008年3月任中共中央宣傳部副部長、文化部部長、黨組副書記。2008年9月任中共中央宣傳部副部長、文化部部長、黨組書記。
*共產黨第十七屆中央委員。中共十五大代表。第十屆全國政協委員。
趙少華,女,滿族,1952年出生,北京人。
1974年9月在北京師范大學中文系學習;1977年7月任北京師范大學中文系助教兼系團總支書記;1981年12月調入天津紡織工學院,歷任團委干部、副書記、書記;1987年5月任共青團天津市委副書記、青年聯合會副主席;1991年3月調入中央外宣辦(國務院新聞辦),歷任副局長、機關黨委副書記、局長、秘書長等職務;2001年12月任全國婦聯書記處書記、黨組成員,2003年8月任全國婦聯副主席、書記處書記、黨組成員;2008年9月,任文化部副部長、黨組成員。第十屆全國政協委員,全國政協文史和學習委員會委員,第十一屆全國政協常委、全國政協社會和法制委員會副主任。
李洪峰,男,漢族,1950年1月出生,黑龍江肇州縣人。1968年12月參加工作,1973年5月加入*共產黨。大專學歷,研究員。2007年8月任中央紀委駐文化部紀檢組組長、部黨組成員。2007年10月當選為中央紀委委員。
歷任黑龍江肇州縣團縣委干事、興城公社黨委委員、革委會副主任、團縣委副書記、書記,團省委辦公室副主任、青工部副部長、常委、副秘書長兼辦公室主任、機關黨總支書記,*龍江省委政研室綜合組組長,中共肇東市委副書記,省委政研室副局級研究員;1991年任中央政研室副局級調研員,1992年任中央政研室黨建組副組長,1995年任正局級副組長,2000年任黨建研究局局長;2001年掛職任中共西安市委副書記;2004年任中央紀委駐新華社紀檢組組長、社黨組成員。
主要著作有《論現代領導之道》、《和中青年干部談談領導能力》、《鄧小平執政黨建設理論學習綱要》、《論*共產黨的基本特點》、《偉大復興與戰略思維》、《*共產黨章程學習筆記》、《論鄧小平》、《論陳云》、《廉政論》等。主編有《毛澤東鄧小平論黨的民主集中制》、《毛澤東鄧小平論實事求是》、《毛澤東鄧小平論*國情》、《鄧小平新時期重要活動紀略》、《努力建設高素質的干部隊伍》等。
楊志今,男,漢族,1957年5月生于內蒙古杭錦后旗,祖籍甘肅民勤,文學碩士。1984年加入*共產黨。
1964年—1975年在內蒙古杭錦后旗上小學、中學。1975年7月—1978年9月在內蒙古杭錦后旗召廟公社務農。1978年9月入內蒙古大學漢語言文學系學習,1982年7月畢業;1982年9月入*人民大學中文系學習,攻讀*現代文學專業研究生,獲文學碩士。1985年后在中宣部文藝局工作,歷任電影電視處、文藝理論處副處長、處長,文藝局副局長、局長。期間,1990年—1991年在深圳市委宣傳部掛職;2002年—2003年在中央黨校中青年干部培訓班學習。2006年11月任*文聯黨組成員、副主席、書記處書記。2010年02月任文化部黨組成員、副部長。
王文章,男,漢族,1951年生,山東壽光人。1969年12月參加工作,1971年8月入黨。山東大學中文系畢業,中共中央黨校經濟管理專業在職研究生學歷。 曾任文化部藝術局研究室副主任、戲劇處處長、藝術管理處處長,*文化報社副社長兼副總編輯、社長兼總編輯,文化部藝術司司長,*藝術研究院常務副院長兼黨委副書記、院長、黨委書記兼*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主任。第十一屆全國政協委員。
2008年11月任文化部副部長、黨組成員。
兼任*政法大學、北京大學藝術學院等特聘教授,*藝術研究院研究生院、山東大學博士研究生導師。曾獲國家圖書獎、文化部藝術創新獎一、二等獎等學術獎。
單霽翔,漢族,1954年7月出生,江蘇江寧人。1971年1月參加工作,1985年6月加入*共產黨。清華大學建筑學院城市規劃專業研究生,工學博士、博士生導師。高級建筑師、注冊城市規劃師。
歷任北京市文物事業管理局局長,中共北京市房山區區委書記,北京市規劃委員會主任。2002年8月至今任文化部黨組成員、國家文物局局長、黨組書記。*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十、十一屆全國委員會委員,首都規劃建設委員會委員。
高樹勛,男,漢族,1955年3月出生,天津人,中共黨員,大學學歷。1969年12月參軍,在第二炮兵總字一八五部隊當戰士、班長,1976年5月在北京外文印刷廠工作,當工人和廠經濟開發辦干事,1985年8月借調文化部機關黨委工作,12月調文化部干部司專業干部處工作,歷任主任科員、副處長,1991年8月任文化部職稱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正處級),1994年9月任文化部人事司調研處處長,1996年7月任文化部辦公廳副主任,1998年7月任文化部政策法規司副司長,2001年5月任文化部政策法規司司長,2005年10月任文化部人事司司長。2010年2月任文化部部長助理、黨組成員兼人事司司長。
文化部創新獎設立于2004年,旨在對立足時代前沿、弘揚科學精神、運用現代科技、惠及廣大群眾的文化項目予以表彰。在第四屆文化部創新獎的評選中,共有
29個項目獲得殊榮。其中,《*農民歌會組織模式的創新與實踐》等4個項目獲特等獎;《掌上國圖——移動數字圖書館服務體系建設》等16個項目獲得創新
獎;《原創精品工程暨兒童劇聯盟項目》等9個項目獲創新獎提名獎。
“群星獎”是文化部為繁榮群眾文藝創作,促進社會文化事業的繁榮發展而設立的全國群眾文化藝術政府獎。*文化藝術政府獎目前分為兩個子項,一個是專業領域的“
文華獎”,另一個就是群眾文化藝術領域的“群星獎”。取名為“群星獎”是取群眾文化藝術“群星璀璨、異彩紛呈”之意。這個獎項自1991年正式設立以來,始終堅持以廣大業余文藝愛好者和群眾文化工作者為主要評獎對象和服務對象,多年來,從評獎周期、獎項設置到評獎機制、組織方式都在不斷發展、不斷完善。
在獎項設置方面,“群星獎”的獎項設置幾經改革,目前包括:作品類“群星獎”,項目類“群星獎”和“群文之星”。其中作品類“群星獎”包含了音樂、舞蹈、戲劇、曲藝4個舞臺藝術門類。文華獎文華獎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部主辦的專業舞臺藝術政府*獎,設立于1991年,最初為一年一屆,1998年起改為兩年一屆,2004年第11屆文華獎起改為三年一屆,與“*藝術節獎”兩獎合一,放在藝術節上評選。多年來,文華獎評獎堅持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的方向和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方針;堅持弘揚主旋律,提倡多樣化;堅持導向性、權威性、公正性的原則。對于調動廣大文藝工作者的積極性,增強藝術院團凝聚力,促進全國藝術創作,繁榮社會主義文藝事業,發揮著十分重要的積極作用。